首页>>法律知识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欠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欠条不是很了解,容易把欠条和借条混淆。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欠条的法律性质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的法律性质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尤以买卖合同居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基于各种原因,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和妥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日后归还。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
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以以往的经济往来为基础,但其本身并不能代表以往的合同关系。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一)欠据与借据法律性质不同。
1、两者虽都能证明
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但借据直接证明
债权债务合同存在,其本身就是合同,是合同存在的书面载体;而欠据则间接证明合同存在,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合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及债权人摧要债权受阻的证明。2、欠据与借据在均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之情况下,代表了两种性质不同的债权:在借据,未约定债务履行期履属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所代表的是清偿期未约定之债权;在欠据,未约定债务履行期不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因为欠据本身只是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及债权人催要债权受阻的证明,它所证明的是合同成立后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之债权,该债权或事先已约定履行期限或虽未约定履行期限却已经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其性质属清偿期已约定且未获履行之债权。然借据与欠据在均已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情形下,究有何种区别?在此情形下,借据所代表的债权自属清偿期已约定之债权,而欠据所代表的债权则属清偿期届至后已获延展之债权,两者所代表的债权性质仍有本质不同。
(二)欠据与借据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影响不同。
欠据与借据两者法律效果根本不同,这种不同集中体现在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始点的影响根本不同,从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根本的差别。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始点之确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原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理论上讲,诉讼时效期间的始点的要件为请求权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其权利存在并且该权利行使可能。其要件应该根据类型归纳而具体化,主要有1、对清偿期无约定之债权,其始点应该为债权成立之日;2、对清偿期约定之债权,其始点为债权届満日等。将欠条和借条从两个方面做了比较,相信您对于欠条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详细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一、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债权,债务人将获得抗辩权。那么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这是很多债权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要对某个违法公民进行处罚,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对其处以多少的罚款,因此有些人甚至以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权力范围就仅限于罚款了,这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不仅仅只有罚款而已,那么,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呢?一、除了......·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如何理解?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如何理解?我们通常所讲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最高的行政负责人。而企业法人是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组织。那么,公司债务是法人承担?股东承担?还是法定代表人承担呢?今天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讲解关于公司债务......
·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企业风险......
·
无锡货款纠纷律师-专打买卖合同、尾款拖欠、违约索赔官司
无锡货款纠纷律师擅长处理拖欠货款、买卖合同尾款催收诉讼,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