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http://www.cnlaw.net/images/zx195.jpg)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2、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3、《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意欠薪罪。《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当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用人单位将承担各种处罚。
二、拖欠工资解决方法
拖欠工资的出处有很多,但其中重要的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各地方、各单位都要继续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2、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要实行同工同酬。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制定、调整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监督。各地要科学确定工资指导线,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而恶意拖欠工资的,处罚将更加严重。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拖欠工资怎么办的问题,相信您对于讨要工资心中已经有了方案,鉴于拖欠工资的老板的狡猾难缠,我们建议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讨要工资,保证您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律师帮助的话,您可以联系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中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
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是怎么规...
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为了保障水利工程质量,以免水利工程质量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的问题,很多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会在合同款中预留一部分作为水利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或者按照规定约定一定的期限,在到水利工程质保金......·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要查清事实,首先,当事人应积极就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提出证据;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
发生了工伤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情,因为发生工伤不仅身体上痛苦,而且还需要向用人单位索赔,在索赔之前还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划分的?符合......
·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六合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六合区下辖雄州、冶山、龙袍、马鞍、横梁、龙池、金牛湖、程桥、大厂、长芦、葛塘等11个街道、竹镇镇、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业务范围包括:债务清理、刑事辩护、离婚财产、房产纠纷、合......·
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
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已经合并为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南京刑事律师......
·
运输毒品3.5公斤,毒品累犯、再犯,经辩护,成功从轻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于肖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件的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肖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肖某涉嫌运输毒品案件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
台州律师翁利亚成功办理维护台胞继承权案
原告:周某、姚某委托代理人:翁利亚,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某、周某某等人原告述称:父母生育兄弟三人,因一江山解放,二弟(周某)与三弟(已故,姚某之夫)被国民党一同带回台湾,自此与大陆亲人失去联系。同时,父母在大陆建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