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商战中,在催款活动中可以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投其所好,以小利贿之,以美色诱之,从而获取信任,收回欠款,实现债权,达到保护大宗财物免遭损失的目的。
从“美从计”据以生效的基础--人类的爱美之心出发,利用健康、有益的“美”为经济工作服务,已经被实践所肯定。经济美学作为边缘科学已经引起广大企业家的重视。书刊封面、商品广告和挂历上的美女图,饭店、大公司和工厂里聘用的前美貌的招待小姐和公关小姐,时装公司的模特儿小姐等等,都是当今出版界、工商界为了宣传自己、扩大销路、招揽生意,针对读者和消费者的爱美心理而施展的“美人计”。应该承认,优美、典雅、妩媚、健康的美女图适应一般群众的审美需要。试想,如果画面上展现的都是丑女,在上述岗位上专用貌丑者,会有什么效果?当然,展现美应当防止单纯追求感官刺激或形式主义。如果能让读者、消费者从出版物和服务交往中产生自然的总美感,得到美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满足,才是将“美从计”用到了正道了,用到了点子上
江苏 章浩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福建 吕超律师 |
执业11年 |
13147094815 |
江苏 王奋永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
13952106950 |
江苏 邹馥憧律师 |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江苏 朱效武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
18501560386 |
浙江 何强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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