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都是很严重的,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在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需要赔偿的项目,然后进行计算。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计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法律条款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条款有哪些?目前,通过行政调解的途径处理处理医疗纠纷的常用法律依据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目录》等配套的文件......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医疗事故很容易容易发生,事故的造成者应该为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可是很多人都想赖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赔偿,这其实对伤者是很不公平的。今天我们在下文就来聊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吧,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医疗事故医......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专门针对患者与院方的纠纷问题,那么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医疗纠纷防范措施1、......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医疗纠纷事件越来越多,有时候,是那么地猝不及防就被卷入了。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你需要鉴定,那么,你应该得了解一下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才能够在有效的期限里完成鉴定,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

·邗江区律师
      扬州市邗江区律师承办各类领域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行政案件..起,担任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处置、合同纠纷、房地产、工程承包、金融股票、公司股权纠纷、劳动纠纷等案件。◆邗江区律师新闻:重视律师工作提升服务质量邗江区.......

·南京强奸罪律师
      被小姐陷害告强奸怎么办?被网友诬告强奸怎么办?被朋友报警强奸怎么办?南京律师维护你合法权益!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强奸犯罪等刑事案件,解读年最新江苏省强奸罪量刑标准、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被小姐告强奸怎么办?被陷害强奸罪怎么办?南京强奸罪......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徐州市(不含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电话:0516-12368·电话:0516-12368淮海丘岗区属于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水土流失类型区,亦即淮河流域“三山、二丘、一区、一带”......

·珠海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会见手续、预约规定
      珠海市看守所会见规定:律师会见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证办理。(一)家属会见仅限于已决犯。尚未审结的在押人员不准会见,特殊情况下,由办案单位提出意见并经其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二)会见须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经值班所领导批准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那个汽车开不动了。唉,怎么申请报废呀我的那个是私
·做过肝血管瘤介入手术没有完治愈血管瘤还有5公分大小可
·本人没有合肥社保,老公有社保,刚刚买的二手房可以写我
·怎样计算职工因工死亡的补助金和亲属的抚恤金?
·潜江红梅路醉驾营运车查到已经拘留过了,已经二个多月了
·现在想办理离婚,对方可以分割吗?
·请问被一个已离异凭着离婚证打着已结婚为目的的相亲的男
·想问你,我老婆被小车撞了,现在出院了。想这样赔偿,是
·试用期未完,选择自离,工资还能拿到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