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敲诈勒索罪怎么确定刑罚?

首页>>法律知识

    轻伤敲诈勒索罪怎么确定刑罚?轻伤敲诈勒索罪一般会采取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处最后的刑罚,确定最终刑罚需要遵守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由于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两者的差别时比较大的,故此法院在分别确定两罪名的处罚之后,一般并不会使用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若是适用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在刑罚宣判结束之后,若是犯罪分子对处罚有异议,那么可以提出上诉请求。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内容是怎样的
      抢劫行为在很多国家、地区都是被认定为很严重的行为,甚至其中有的国家还直接将这一行为规定为犯罪,比如在我国就规定为了抢劫罪。对此,最高法也就抢劫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内容,帮助你了解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很多涉及财产方面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一般都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就集资诈骗罪来看,确定其犯罪数额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

·在我国抢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是承认财产的私有权的,也就是个人拥有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够被他人轻易的占有,比如说以非法目的占有他人的财产,这种行为是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在我们国家就存在着抢劫罪,用暴力的方法来获得,他人的财产,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抢劫罪的成立条件是......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执行的对象也有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权利,那先面我们就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自诉......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邮编:2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州合同纠纷 律师咨询中心
      接受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纠纷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是什么?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往往容易忽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一环节。可能有的人就算知道这一环节,也觉得办不办也没什么区别。但是我们今天可要提醒您了。接下来我们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的内容,看完之后相信您会对土地使用......

    南通通州区农村拆迁政策管理办法南通通州区农村拆迁政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
    故意伤害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通常包括前期处置、勘查、鉴定、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对于查实的犯罪事实......
    汽车交强险不仅能够缓解各方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所面临的压力,对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说也能够通过交强险暂时的在情绪上得到......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植物人如何确定监护人?1、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
    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农村承包地可以建房吗在我国农村,农田一般属于农业用地,是用来耕种的,任何人不能在农田上进行集体建房,只有宅基地才可以用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手机短信留言,律师们
·婚姻、、、、、、、、、、、、、、
·我们寻求宁波北仑公司法或股东之间冲突律师
·区政府非法强占村民1000亩土地向谁讨说法?
·我是?2?6号买的保险,买过觉得不合适,我想退保,可
·王侓师你好,我妈妈刚刚去逝,是车祸,我想咨询一下
·律师你好,交通事故撞人受伤住院,对方全责,我应该怎样
·加班费的问题,我想起诉
·离婚多年!前夫跑了!失踪!孩子爷爷奶奶去世,孩子找不
·您好,我所在的单位是幼儿园,已经拖欠了三个月工资,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