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上班时
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
上班时
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时
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
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
保险关系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
保险是对商业
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
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上班时
交通事故全责不算工伤,首先并不能确定这里的上班时间是否是正常的上班时间,其次无法确定上班路路线是否是常规路线,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该职员是事故的责任方,故此是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的。
一、上班时
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
上班时
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时
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
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
保险关系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
保险是对商业
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
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2、在商业
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
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
保险条例》不再规定 “取得了
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
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
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
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职员若是在正常的时间范围内,选择常规的上下班路线往返于公司、家之间,若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意外发生了
交通事故,此时一旦交警认定职员并不是受害方,那么提出情形下,此职员在获得肇事方字支付的赔偿金的同时,也可以享用工伤待遇。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无法对权利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么这个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交通事故赔偿......·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有很多,不像平时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它很可能涉及到违法、伤人,甚至犯罪,所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不容轻视。下面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作相关的分析。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1、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条件......·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如果车遇到事故或者有损害的情况下,并且由车险,可以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险的保费与理赔次数有关,车险的理赔次数会影响到保费的多少。那么,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哪些关系呢?车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一、车险理赔次......·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能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处理措施的相关法律政策。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给付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呢?一、交通事故......
·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制定出辩护方案,提供辩护法律服务,依......
⊙专业律师: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你要分割就需要在诉请中写清楚具体房屋情况,写了法院收费就要按照房屋价值计算的,不论最终......
·
北京医保报销额度是什么样的,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
医疗保险报销额度每一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医疗保险的报销数额都是有一个上限的。而且对于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和居民医保的报销额度还是不太一样的,很多人会问那么北京医保报销额度到底是什么样的,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一、北京医保报销额......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承担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会协商之后在合同当中进行书写。那么......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通常是最难界定的,也是最不容易协商的一项赔偿。因此,法律上对误工费的赔偿有明确的标准,这也是为......
最新网络金融诈骗应该怎样防范科学技术的发展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就拿网络的快速发展来说。现在很多的网络金融诈骗在操作的时候......
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怎么写?一、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怎么写?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格式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注明......
农村房屋搬迁赔偿多少钱一平米?一直以来,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就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因为在土地上可以种植农作物,......
未设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吗?未设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取决于是否设立了分公司,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主......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