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业务居间合同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过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业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业务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业务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业务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业务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业务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二、业务居间合同法律特征
(l)业务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业务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业务居间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指,一定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立业务的机会,然后据此向委托人收取相应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虽然居间人参与到整个业务过程中,但因为其只提供中介服务,所以并不能算是成交业务的主体,也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主要有: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2、对于受益人的效力。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人,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应撤销人的请求,受益人应向撤销人给付其所得利益。原物不存在的,应折价赔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代价的,可向债务人主......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务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来自于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是规定双方义务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是支付欠款,卖方的义务则是交付产品,双方都承担义务。那么,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我们为您找到了权威的解释,请看下文。一、什么......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签订的是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协议,虽然合同与协议在实践中使用的都是比较频繁的,但在不少人的眼里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那究竟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金湖县看守所
      金湖县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县城县政府西面,路线导航:从金湖交警大队直接往北,苏果超市北200米这样,坐西面东,外地来访,可以在金湖车站下车,转1路到金湖县政府西面苏果超市下车即到,按照规划,近期要迁往金湖县金南镇。金湖县.地址:建设路31号。......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安徽省合肥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颖州路交叉口往东100米),从合肥市区驾车前往,沿阜阳北路高架往北行使,下高架后继续行使2公里,到达梅冲湖路后往右行使4公里即到。庐阳区、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刑警办案的拘留在“合......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和时间
      上海市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办理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律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及提出不予起诉、缓刑、减刑、无罪、上诉改判等辩护。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地址:宝山区月罗路2101号。宝山区看守所关押涉嫌犯罪人员,拘留的时间比较长,具体时间要看公检法办案进......

·《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高中同学2012年借我的钱现在不还,怎么办好?
·他做主签了合同协议请问是什么情况?
·我村和村民签约树木种植协议,今年合同到期采伐树木后种
·我们工资是老板发,直接转支付宝转账号或微信??
·你好闫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房租买卖楼房我只付了一半的
·本人蒋某在如皋市买了一套安置房,于?月份买的。当?找
·加油站能否承包或者租赁?
·请告诉我这算不算欺诈
·由于卫生间漏水,后来打电话就各种理由推脱,估计是被骗
·您好,请问下法人限高如果向法院取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