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制订政策,调控建筑市场供求,这是管理建筑市场的龙头。
  
    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②③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3.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
  
    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具有工程设计需要的基础资料等。
  
    4.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工程项目已列人年度建设计划;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5.关于工程发包的管理
  
    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都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的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如果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在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工作中开标、评标、定标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招标工作要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加上设备采购均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上述任务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工作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二、工程承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可开展承包业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承包工程施工不得非法转包,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对违反发包和承包方面有关法规的,均要受到相应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包含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有很多种,其中就由两种容易混淆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许多国家......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收拾的,应该在尽短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认定,如果资料齐全的话,通常在一个月内可以出具工伤认定书。有时候,工伤认定结果会存在错误的情况,那么,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已生效的工......

·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
      现在中小型企业越来越多,在拓展业务时都倾向于采取员工上门拜访的操作模式,很多企业都派员工出差或者长期驻外。在员工外出办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时,员工和公司之间关于赔偿事宜大多达不成协议,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有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有多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上海市第三看守所
      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地址在青浦区庆丰路111号,沿着外青松公路拐入庆......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被指控合同诈骗罪怎么办?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1][2]过程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公司财务,因个人失误网银把钱转给了别人,现在已经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且提出离职后,仍旧要我多留一个月在公司。
·我在重庆给南昌顺驰物流开车,九个多月没买社保,疫情期
·88年参加工作,农村户口临时工,连续工作10年,直到
·结婚八个多月夫妻不和关于退不退彩礼
·身份证莫名被保险公司上了执业证怎么
·孩子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由公安机关刚刚移送检查院,
·借钱给朋友,朋友一直不还,我知道朋友姓名,手机号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
·术后病情无好转责任谁负,一个月前去某医院手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