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手续办理流程怎么走?

首页>>法律知识

    征地手续办理流程怎么走?
  
  一、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
  
  【征地情况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函告征地情况】
  
  市、县国土资源局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二、征地报批材料组卷,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征地批准后工作程序
  
  【发布征地土地公告】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
  
  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征地土地公告》。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社保情况;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农村的土地很多不仅有耕地还有宅基地,农村土地随着农村土地使用类型划分的也很详细。之所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类,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规范。农村涉及到的土地的量是非常大的,对土地使用类型进行详细而明确的分类更加有利于对土地的管理。具体......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到其中一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才行的,但是当前有许多夫妻由于发展的需要,所以并不会待在同一个地区不会一直在老家进行发展,所以可能会需要在异地办理离婚,但在外地办理离婚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进行,那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在外地如......

·嘉善县看守所
      浙江省嘉善县看守所地址在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署村南侧,路线导......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乐陵田律师成功办结一起拐卖儿童案
          2015年8月份,被告人阿某电话联系受援人......

    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一、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但申请撤......
    合同诈骗有单位犯罪吗怎么处罚合同诈骗罪我们知道《刑法》中规定的不少犯罪是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虽然也允许单位构成其中一些犯......
    空白协议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一、空白协议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2023
    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

    学校撤销处分申请书范本处分这个词相信对于在校大学生并不陌生,一般在学校,只要违反了学习的规定,这时候辅导员就会叫你到办公......
·商标代理是什么?
    商标代理是什么?一、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领域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成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

    一、庭前辩护需要注意什么?庭前辩护需要注意的有: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相关的几项内容......
    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规定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问题,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事实婚姻时间如下: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
    挪用资金1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如下: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装修公司拖延装修工期
·离婚廉租房我有份吗,是以她的名义申请的
·你好,我是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但我有b2照。发生轻微交通事
·我在网十九号订的货至今没发,也查不到商家和客服,我可以投诉吗
·可否要回借款???,别人让我投资一家饭店
·打架斗殴事件,店里出现打架事件。造成一死一残。店里大堂
·做塑料瓶粉碎不洗要环评吗做塑料瓶压块要环评吗
·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又签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声明,这种情况
·事故死亡理赔,交通事故中儿子(20周岁多)死了
·如有网贷未还清那对办理退休手续有影响?? l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