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首页>>法律知识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此可见,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二、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主要分为两类: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三、犯罪预备能否立案? 犯罪预备可能会立案,最终是否立案要看什么犯罪,有的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不处刑罚的,有的行为构成了严重后果,即便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行为主要体现为以下几各方面: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专业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盗窃罪的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若行为人构成了盗窃罪的话,则就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对实施盗窃行为的人进行从轻处罚。那么实践中,盗窃罪的从轻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盗窃罪的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从轻量刑:......

·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敲砸勒索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都是刑法条文中的罪名,触犯刑法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非常有作用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1、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根据《中华......

·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近年来,诈骗犯罪可以说有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其中的电信、网络诈骗。而一旦抓获了诈骗行为人的,此时需要先对其诈骗所得的财产数额作出认定,达到规定标准的才会定罪然后追究责任。那么这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

·扬州律师
  扬州律师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性质......


⊙专业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一、丧假扣工资吗?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导致婚姻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
·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多少合法?
  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多少合法?逾期付款每天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都是合法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

    夫妻分居以后可以申请离婚吗?夫妻分居一年可以离婚吗?1、如果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想离婚,但没有符合离婚法......
    一、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夫妻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是规定了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才能顺利的离婚,拿到离婚证。那您知道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一、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主体是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应当是法人或者自然......
    赠送的房子卖交多少税1、赠送和买卖交税是一样高的,赠送视同买卖计算缴纳房子契税。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
    合同的签订包括有起草、审查、订立等各个环节,不管是哪个程序,订立合同都应该依法进行,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形式要件,以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邻家在自家的人口地载了一排杨树严重影响了我家大棚采光
·我是一个合同纠纷,承包70土地?4法院调解的继续履行
·女方未成年意外怀孕男方已成年不想赔偿打胎费用女方怎么
·工资卡被盗刷没收到短信谁来承担责任?? li
·交了定金房子过了法务房子不想要了定金能退回吗
·别人欠我的钱我如何要回来?
·本人在工厂上班时间被机器压伤,造成右手环指骨折,肌腱
·孙律师你好,刚出生的婴儿会判给谁,是个女孩
·电信局以光纤生级私自下了我家宽带网络我应该怎么起诉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现工亡,家属怎样要求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