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如今社会中,购买社保已经成为选择工作的一大硬性指标,这是对人身权的一大保障,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因公受伤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社保解决就医问题,但你是否知道正确的社保工伤赔偿流程?下面将详细为你介绍工伤理赔流程,为你排忧解难。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复查、工伤认定复议等程序。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成的。每一阶段有每一阶段的任务,千万不能混淆。
  
  一、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未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 ?
  
  
  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
  
  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
  
  3、时间未超过15日的。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四、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五、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2、时间超过一年;
  
  3、单位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六、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1、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对鉴定结论不服;
  
  3、时间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七、不服工伤认定复议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未超过60日。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你对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有了新的认识,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也会运用法律武器,根据社保工伤赔偿流程,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了,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其他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登录我们网站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的?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1、工厂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由2008年开始支付。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

·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职工在离退休之后,有可能会被公司返聘回去,此时双方之间又会重新建立一种用工关系,但此时就不能再认为是劳动关系了,因为离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那么此时他们之间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伤害,在经过认定之后,就应该及时的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会见、出庭辩护等法律帮......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商丘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职务侵占罪辩护案
      企业家一旦被刑事立案并被拘留,对个人、家庭、企业都将是毁灭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遇到了骗人的借钱平台
·我厨房太小外面有两个镂空位置可以现浇出去吗?谢谢
·欠我钱的人手机关机,人不露面,怎么办?
·抽奖活动送茅台洒送手表今天打电话要远?98元。说货以发货我可以拒收吗
·感情不合所以想申请离婚
·王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没有离婚,但我老公却又在公司里
·加盟公司不守信用,但是合同上没写怎么办
·本村有将25年没有开放民用宅基地,大部分村民没有宅基
·未达到结婚龄,一要缴纳多少费用
·物业是否承担公共物料损坏更新责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