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第一条 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均应依照本保险条款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其手续由公路客运总门办理,不另签发保险凭证。
第二条 保险有效期间规定自旅客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购票后开始,到达旅程终点出站为止。
第三条 旅客所乘的汽车,在中途因故停驶或改乘公路客运部门指定的其他车辆者,在继续旅程中,保险仍属有效。
第四条 旅客在旅程中途,自行离站不再随同原车旅行者,其保险责任于离站时起即告失效。但经公路客运部门签字证明原票有效者,从旅客重新验票进站后,保险效力即行恢复。
第五条 旅客的保险金额不论是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叁千元。
第六条 旅客的保险费包括在票价内,一律按票价的百分之二收费,由公路客运部门代收汇缴保险公司。
第七条 旅客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伤害须治疗者,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情况给付医疗费用,其数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第八条 旅客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以致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者,除依照第七条规定给付医疗费用外,另由保险公司依照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
一、死亡者,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二、双目永久完全失明者,两肢永久完全残废者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与一肢永久完全残废者,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三、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者,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四、丧失一部分身体机能永久不能复原影响工作能力者,视其丧失机能的程度,酌给一部分保险金。
第九条 由于下列原因致使旅客遭受伤害者,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或医疗费用的责任。
一、疾病、自杀、殴斗或犯罪行为;
二、爬车、跳车;
三、战争或军事行动;
四、有诈欺行为意图骗领保险金或医疗费用。
第十条 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因发生意外事故遭到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旅客遭受意外伤害时,公路客运部门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旅客遭受意外事故以致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者,应由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持县以上医院及交通监理、治安部门的证明文件,由保险公司根据此项证明,确定给付保险金。
第十三条 旅客遭受意外事故以致死亡事,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完全依赖该旅客供养者,取具公路客运部门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并须取具其居住地政府的户籍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十四条 申请领取保险金,须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过期丧失申请的权利。
第十五条 保险金的给付,应由保险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于十五日内办理。
第十六条 旅客或其家属对保险公司的保险金给付数额发生争执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保险条款经 省人民政府批准于 年 月 日实施。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给付表
┌──┬──────────┬────────┬─────────┐
│原因│保 险 事 件 │ 给 付 数 额│给付后的保险效力 │
├──┼──────────┼────────┼─────────┤
│ 意 │ 死 亡 │ 保险金额全数 │ 保险效力终止 │
│ ├──────────┼────────┼─────────┤
│ 外 │ 两目永久完全失明或│ │ │
│ │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 同上 │ 同上 │
│ 伤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 │ │
│ │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 │ │
│ 害 ├──────────┼────────┼─────────┤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 │ │
│ 事 │肢永久完全残废。 │ 保险金额半数 │ 保险继续有效 │
│ ├──────────┼────────┼─────────┤
│ │ 丧失手指足趾: │ 保险金额的 │ │
│ 故 │1.丧失四指; │ 40% │ │
│ │2.丧失拇指全部; │ 25% │ 保 │
│ │3.丧失拇指一节或食指│ 10% │ 险 │
│ │全部; │ │ 继 │
│ │4.丧失其他各指的部分│ 5% │ 续 │
│ │或全部; │ │ 有 │
│ │5.丧失足趾全部; │ 15% │ 效 │
│ │6.丧失各趾的部分或全│ 5% │ │
│ │部。 │ │ │
│ │ 一次事故造成多处丧│最高不超过保险金│ │
│ │失部分手指足趾时,可│ 额的50% │ │
│ │同时兼得。 │ │ │
│ ├──────────┼────────┼─────────┤
│ │ 身体其他部分伤残,│按照丧失程度给付│ │
│ │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全部│,但不能超过保险│ 保险继续有效 │
│ │或部分劳动能力、身体│金额全数。 │ │
│ │机能。 │ │ │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保监发[2000]16号)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300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580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
·
南京税务律师
南京税务律师办理税收筹划,公司税务,涉税犯罪辩护,个人税务,关税实务,国际税收,案件评析,透析说法,公益维权,税务咨询解答等。公司运营就得懂税法,更得懂法律。既懂税务又懂法律的人只能是税务专业律师。在您遇到税务问题时,税务专业律师为你排忧解难,......·
绩溪县看守所
安徽省绩溪县看守所位于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柏枝新村140号,是公安部授予的“二级看守所”。是绩溪县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绩溪县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
·
阜阳刑事辩护 ,究竟构成组织卖淫罪还是介绍卖淫罪?
明日前往阜阳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卖淫案当事人,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代理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组织卖淫,而是介绍卖淫。由于一审未办理,除听当事人辩解外,尚需要了解全部刑事案卷材料。 刑法:第八节 组织、强迫、......·
浙江债权债务律师--承办合同-借贷-侵权赔偿-金融担保纠纷案
浙江杭州债务律师谈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