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的怎么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的怎么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若是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样的理由(不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应该审慎取证、审查,重新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人社局违反规定依然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大多数人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即其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或者也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单位猝死可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至于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其限定不能过于苛刻,其范围该符合常人可以理解的范围。如因日常生理生活需求而作的短暂休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人之常情一般劳动者在从事相关工作之后的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内而突发的疾病,可以推定其在休息之前的工作时已出现身体的不适,可以考虑认定为工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请求工伤赔偿。若是造成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的,则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协商的期限内,如果遇到工资协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就可以用法律形式,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单方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有关......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我们知道,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劳动争议进行裁决。申请诉讼的当事人会向法院提出处理争议的经济等方面的请求,那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我们将为您进行说......

·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
      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理费?在工伤赔偿中往往会有护理方面的赔偿,在了解清楚工伤护理费如何赔偿之后,还应该知道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这也是个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评......

·新沂市看守所
      新沂市看守所新址位于江苏省新沂市唐店街道八户村424省道南侧(旧......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南京欠款律师-南京债务律师-南京讨债律师
      南京债务处理律师专业代理疑难棘手债务、欠款案件的诉讼、强制执......

    一、盗窃拘留五天对孩子有影响吗?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涉及刑事犯罪,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是刑事犯罪,而且被法院判处刑罚,那就......
    对于司法鉴定这个名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您对于什么是司法鉴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如何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首先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是父亲个人的,一半是母亲个人的,父亲这一半财产由父亲继承人平均继承,母亲的财产由母亲的继承人继承,奶......
    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可以看出当时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果,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目的是分清明确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交通事......
    克扣工资可以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已经拿取该部分的工资后不能再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
    股权投资的收益有哪些?最近几年,在私募基金的带动下,股权投资成为了很多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考察后,发......
    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
    侵权责任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行为是比较多的,就包括消费侵权、动物咬人、环境污染造成的侵权等等,而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导致人抢救无效死亡,还不承认人是他碰
·需要诉讼保全担保怎么收费
·房东以自己收回店铺自己做为由继续转租给其他人,房东以自己收回店铺自己做为由继续转租给其他人
·我姐被她老公*害后如何对我父母进行民事赔偿?
·一楼是商服,可是收取电费都是按照一楼的商服电量,这样
·因为某些原因,诱导我登陆了一个人的苹果ID,他获取了
·户外活动签定责任约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只有收据没发票是否可以投??
·未满16周岁,店里拖欠工资,店里不同意并且还不发工资
·我有一个客户合作了一了欠我钱我有他之前给我汇款的转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