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那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要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居时的收入也会进行分割,那分居时的收入如何分割?我们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夫妻感情不和并长期间分居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求对这种共同财产平等协商处理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分居期间,夫方妻方各自处理其所得的财产,无须论究责任,可以认为是合乎生活情理的。如果夫妻和好或者
离婚,则应依法按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处理。二、分居时的收入如何分割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如何认定分居时的收入却是有一定标准的。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男女双方如何
离婚、
离婚的会有哪些后果等。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起诉离婚,二是协议离婚。起诉离婚需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会不予受理。在实践中,法院的选择存在很多具体情况,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法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诉离婚......·
父母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的时候,对于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实际支付小孩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是很清楚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给夫妻离......·
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人数近几年在不断的增加,很多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两个人并不是很合适,这样的状况就会让双方慢慢的失去耐心最终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就要处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抚养费可以更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南京借条
南京借条怎么写?书写借条时要注意什么?专业律师告诉您如何......
·
专业家事律师:民事起诉状(分居离婚)
民事起诉状 原告:曹XXXX,女,汉族,生于1973年5月10日,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