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首页>>法律知识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有关遗产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遗产的具体情况,应当还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就的前提下,国家更加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使用土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使用土地到相关单位办理土地使用证,当然需要提前准备材料,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来了......

·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材料
      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材料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的材料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律师35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一、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祖庙街道、石湾街道、张槎街道。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南庄镇。补......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
      江苏省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地址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钱胡路564-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云南省各市县区看守所电话号码汇总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民间借贷中,双方谈好借款意向后,应该签署一份借款合同,里面规定好还款期限,债务人应该及时还款,防止逾期带来不利影响。那么......
    在我国高速倒车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在我国高速倒车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高速倒车引发事故,倒车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
    中山市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案及收费标准如何?一、中山律师医疗纠纷处理方案1、医疗过失纠纷。即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
    企业破产法抵消权限制的情形有哪些?第一,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负有债务的。因为破产宣告前的债务是对破产人产生的......
    如果自己的行为对别人的权利遭到侵犯,就应该赔偿,国家也是不例外的,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事务中对别人的合法权利......
    一、继承顺序遗产法是如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如果有第一顺序......
    酒店加班员工工资怎么算一、酒店加班员工工资怎么算(一)加班费计算标准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
    可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关离婚后的信用卡债务问题
·房子下来快一年了,可是开放商找理由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解决啊?
·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增加销售的任务,致使不能拿到销售提成
·我的趣步被小孩按错键了,小孩按的交易键,我在手机上申
·超生小孩具体罚款情况
·班主任不准学生带电脑,学校并没有说不准带电脑回学校
·我的微信密码忘记,手机号空号怎么能登上去
·你好,我?8??5日出了工伤,现鉴定为十级伤残,可赔
·亲属卡解绑后钱到哪里去了
·婚后买房另一方签了弃权请问还要公证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