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可以走人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可以走人吗
  
  一、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可以走人吗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
  
  (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4.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由于本人原因:
  
  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怎么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要是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个试用期来检测是否适合此份工作。这个试用期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说试用期限,因此,您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劳动......

·如何预防工程款拖欠
      如何预防工程款拖欠(一)、承接工程要谨慎。对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到位情况、施工手续等要了解清楚,做到对单位信誉低,须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承接。(二)、签订合同要认真。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要保证合法、真实、完整、有效,每个合同条款都要认真对待,特别是把拨付工程款和结算......

·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不小心还是因为同事不小心,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此时其实可以尝试申请一下工伤认定,看是否会构成工伤。按照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是专门的部门,那到底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负责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根据《......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19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是多少?赔偿12个月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专业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致力于二手房买卖......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图
      珠海市共有2个看守所:珠海市..看守所、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位置在......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一、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
    一、江西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1、盗窃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可以在......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怎样的(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死亡时......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
    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规定的?减轻的犯罪构成是规定的条件是如下所述: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实习期一般是针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大学生来讲的,我国在实习期方面做出的规定是比较少的,很多时候都是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进行......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
    名义上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和,那么走法定继承的程序。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过继子女(收养子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找小姐被对方诈骗报警自己承担什么法律责??
·一个20岁的外地人盗走同事7000块钱,能否取保候审
·社保卡激活后存在缴费问题是怎么回事
·工伤赔偿问题,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双侧血胸,右侧气胸,肺挫裂伤
·小孩子16岁,去年5-6月份的时候跟一些同学玩,然后
·我在李口镇李冒头村干活老板没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谁是被告,李某在农村小学三级读书
·婚姻难题,现在谈合不了。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车主和保险公司拒支付透析费用,被撞
·故意伤害罪,缓刑三已执行完,重伤二级,没做伤残鉴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