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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一、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没钱赔偿怎么办?
权利方有三个解决办法: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
执行,如果法院
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
执行,可以中止
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
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主要表现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知发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
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
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至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3、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该规定是对
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
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如果一方选择了逃逸那么这种情形已经触犯了我国的交通法从而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还没有钱赔偿那么受害的一方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从而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让受害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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