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的是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包括姘居和通奸。③家庭暴力行为。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以及对年老、年幼、疾病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三)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配偶一方的受损害的原因是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过错方才能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基于双方的信赖、自愿、忠诚而建立,是受法律保护的以配偶权为主要内容的身份关系。配偶一旦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必然损害另一方的配偶权,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或精神上的痛苦。(四)有损害事实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只要过错行为能对婚姻关系产生破坏,就可以认定为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五)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婚姻关系是由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生活琐事构成。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夫妻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存在绝对无过错的一方。夫妻关系的恶化甚至破裂,往往不是一方单方面的行为所致,存在多种原因和互为因果。如:女方婚外恋可能是男方长期家庭暴力所致,男方婚外恋可能是女方长期不关心男方生活所致……法院应当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第1091条所规定的情形,另一方无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都应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活动中查明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二、离婚时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吗?1、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离婚后,也没有没有赡义务。2、如果一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离婚时,另一方可以给一点扶费3、向法院起诉,也不可能支持青春损失费和赡养费。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对方有精神病就不能离婚吗?
      对方有精神病就不能离婚吗?1、对方有精神病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到婚......

·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零距离》是江苏省电视总台城......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不起诉决定书沪青检一部刑不诉〔2020〕1......

    新交强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新交强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公司法不用实缴,是否所有公司都免除实缴了?公司法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大大降低。新公司法不用实缴,这不仅是各公司股......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多少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疗费主要是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建议尽可能在缴费时收集医院开具的证明。如果擅自住院或者是购买治疗无关的药物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

    一、盗窃罪之犯罪既遂有什么标准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
    国家赔偿由哪个部门赔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都是应该经过法院的审理后认定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后,行......
    公司裁员赔偿金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什么?著作权和署名权的规定是这明显是属于著作权当中的一种人身方面......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商品买卖是民间的一种日常商业活动,双方之间会签订一定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之中,这也是最容易引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人意外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和银行点存款,房产证和银行
·刚生婴儿医院医疗事故
·离婚诉讼代理咨询
·你好,沈律师,交通事故能代理吗
·车祸后赔付,本人驾驶车辆与摩托车相撞
·教练车方向盘卡死导致撞坏了路边的4辆车,驾校要教练员赔钱,请问驾校这么处理对吗?
·我和女朋友准备结婚,可是女方家长不给户口本,女方是贵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律师怎么收费
·一个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车子拿去抵押了,怎么
·在赤峰办的结婚证可以在赤峰起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