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

首页>>法律知识

    疑罪从无,我们的理解为不能很明确的确定嫌疑人犯此罪,那么就不能认定他犯有此罪。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将疑罪从无作为一项原则规定的。那么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具体有怎样的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即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依据是相对模糊的: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上述条文并未明确规定疑罪从无原则,但从条文的相互关系中,我们是可以推理出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可行性的:侦查机关终结案件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若证据不足则不得终结,不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不能启动下一诉讼程序,则事实上是适用了疑罪从无原则。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理由是“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查明案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而对于“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一般不得直接撤销案件,而应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待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按自动撤销案件处理。上述推理说明的是,疑罪从无原则在侦查阶段是可以适用的。但由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完全依赖于侦查或羁押的期限,故这种适用仅仅是被动适用,侦查机关不具有适用该原则的主动权。

(二)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享有的不起诉权即是无罪认定权,行使这项权利即是适用疑罪从无原则。须注意的是,不起诉仅仅是“可以不起诉”,“可以不起诉”意味着也“可以起诉”。这就是说,是否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检察机关是享有选择权的。当然, “可以不起诉”并不完全等同于“可以起诉”,而且我国立法对起诉或不起诉还是有一定倾向性的。通观起诉部分的法律条文,基本上都是对起诉进行规定,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不起诉,且仅仅是“可以”而非“应当”。所以说,“可以不起诉”是带有“起诉”的倾向性的。

(三)审判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典型概括。《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是一条第(三)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这也是在审判阶段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表现。“从无”即是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对成立犯罪具有专属的认定权,反之,认定无罪也是人民法院应当享有的权利(但并非是专属权利,检察机关也享有无罪认定权)。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都是要始终贯穿疑罪从无原则的,但是在不同阶段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具体处理都不同,详细内容您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他人的财物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就有疑惑,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那么如果盗窃的是赃物,还会构成盗窃罪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做出解答,供你阅读了解。一、盗窃赃物是否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

·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故意伤害罪判多...
      在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是怎样的,其中分为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究竟怎么对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怎么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需要结合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确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来讲,其关系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

·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方面如何定罪?
      环境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发生,为制止和尽量减少环境污染的状况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污染的立罪法案。其中,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的危害尤甚,这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此我们找了一些相关法规来认识一下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的定罪准则。一、在《刑法》中第三百三十八......

·常州律师在线咨询
      常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常州律师在线咨询解答常州法律咨询,为广大法律需求者提供综合法律咨询服务,如有法律问题,请向常州律师咨询,咨询方式:常州律师在线咨询QQ、常州律师微信微博、常州律师法律咨询电话等。常州律师为常州市区、溧阳、金坛......

·张家港市看守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看守所位于杨舍镇西新村(原址在长安北路266号),福海路南侧,张家港市看守所是张家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张家港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张家港市看守所会见被拘留的犯罪......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 首例!深圳市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遭重罚!
      广东省深圳市执法人员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商家将面临3万元的罚单。据悉,这是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执法人员和记者都进行了暗访。只见当天中午放学后,一名男学生来到学校附近的万众百货烟酒摊位......

· 淄博律师张建成功辩护污染环境案
      污染环境罪是最近几年开始频繁涉及到的新罪名。孙某某因涉嫌倾倒废硫酸而被淄博某.刑拘,.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孙某某家属委托淄博张建律师为其辩护。同案的其他三名案犯均向办案单位缴纳了数十万元的罚款,而孙某某因家境贫寒未缴纳分文。经淄博律师张建的积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这样的辩解是否妥当?,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所做的询问笔录并末给当事人核阅
·我在民乐县城从事瓶装液化气销售,请问属于非法经营罪吗
·老公逼我签一份财产协议,上面写两套房子都归他个人财产
·律师你好!向你咨询一个问题:之前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
·孩子在学校办的狂欢活动玩游戏时受伤,左胳膊骨折,今天
·我和北京市国信盛安签了个合作协议,是申请贷款100万
·铁路 占地应怎样赔偿
·劳动薪水有问题请求律师
·被骗做了手机分期套现怎么?? k re
·涉及贪污案该找哪类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