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最主要的公司分类。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前者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部分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股东和部分仅以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建。因这三种公司的固有缺陷,其数量已经很少,特别是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未对此三种公司作出规定。但在不少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上,仍然存在此三种类型的公司,尽管其数量只占少数。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以上人数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在公司发展历史上,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两合公司之后产生较早的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可以在社会上广泛筹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方式和分权制衡机制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等特点,特别适合于大型企业的经营,现今已成为十分重要的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基本的公司形式之一予以调整。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在公司的发展史上,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较晚,由于它较好地吸收了其他公司形式的优点并克服其不足,所以这种公司形式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公司法也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主要公司形式予以确认。
  
  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封闭式公司又称不公开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等,是指公司股本全部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拥有,且其股份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公司。
  
  开放式公司又称公开公司、上市公司等,是指可以按法定程序公开招股,股东人数通常无法定限制、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公开自由转让的公司。这种公司事实上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并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但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开放性,都可以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和募集资金,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也就无法通过此方式募集资金。
  
  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性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开放性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封闭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公司。
  
  (三)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亦即以公司的交易信用来源和责任承担依据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的对外信用主要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故人合公司的股东之间通常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关系。无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由于资合公司的对外信用和债务清偿保障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资本总额及其现有财产状况,因此,为防止公司由于资本不足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各国法律都对资合公司的设立和运行做了较严的规定,如强调最低注册资本额、法定公示制度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两种公司的特点。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属此类公司。
  
  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四)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相互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为标准,亦即以公司之间在财产上、人事上、责任承担上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很多人认为既然是公司,那么公司应该都是一样的,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公司还会分为多种类型,每一种类型的公司都是代表不同的,在社会上他们会存在合作关系也会存在竞争关系,那么公司的分类也是为了相关的单位能够合理、规范的管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

·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人只拿了七八万元钱是老板发的工资。已经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不是集资诈骗。经过调查,公司集资来的钱大部分还在账上,因为公司老板......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发展,收购上市公司的事件时常发生。当你想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时,可以选择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要是选择要约收购,那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你解答。一、上市公司......

·邮政公司职务犯罪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为您所熟悉的几大国有独资公司当中对于邮政公司您肯定都不陌生,由国务院直接出资创办的邮政公司我们平时经常能够接触到的业务也就是快递和银行,而实际上,邮政公司内部职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是职务侵占,私拆信件等这些职务犯罪行为也比较多,那么,邮政公司职务犯罪......

·阜宁县看守所
      盐城市阜宁县看守所位于阜宁县新沟镇中心村五组,盐城市“涉艾”......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李某某和北京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一、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
    什么是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一、什么是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泄露高考试题受到何种处罚泄露高考考题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一、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写一下具体的抚养费用的支付的方式......
    认缴的注册资本怎么做账?所谓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具体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
    申请劳动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申请劳动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可以参考以下处理方式: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
    法律法规对隐名股东的规定内容有哪些?1、隐名投资人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根据资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小区住宅楼内的门牌号是如何编制的,有相关规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问题
·公司拖欠工资,现在老板都找不到了
·借条逾期和网货逾期会对我有什么影??
·只有购房票据别的什么都没有怎么办房产证
·钱该谁负,今年我和别人合伙去内蒙做生意
·我在机构报名考毕业证,我想吧交完的退了但是他们迟迟不
·你好,刘律师,我去年租了一个店铺,合同签的是两年,今
·投资公司骗了投资人员的血汗钱。
·我离婚了有两个儿子想问他们的抚养权归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