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否可行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可行的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否可行离婚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是可行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要知道共同抚养孩子是对孩子更好的保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其需要监护人的看管,同时也是需要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健康的成长。关于离婚夫妻通过协商共同抚养孩子,只要是以孩子的健康以及权利出发,法院也是可以批准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我国无效婚姻是指什么?
      结婚在以前一直是父母包办,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恋爱自由深入人心,恋爱需要双方的自愿以及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结婚,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很多时候需要走法律程序,不符合国家法律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是指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

·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其中,需要重点了解的除了结婚条件外,还有就是结婚登记的程序了。但是这个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我国禁......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提供债权清算、债务追偿、督促结算、公司托......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感谢姚强律师千辛万苦维权,当事人特送来 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国庆节期间,当事人刘姐委托姚强律师代理起诉要求冯某家归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三分责任,摩托车违章,三无车。扣我十二分吗?罚款两
·银行账户冻结,您好
·2012年薛家湾讨薪
·12月21日被强*,已经报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了,
·我想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责论攀枝花市政府两起交通事故应负的“责任”
·我驾驶机动车辆直行车速很慢向右变道变道后直行后方一辆
·你好 方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借款人现在失踪了 我应该怎么去处理
·我买了个车库!没和卖家签合同!和买房收钱的收条!就住
·父母在03年买了亲戚的房子,当时是8万全全款付清,8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