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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一、劳动
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二、公司解除
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
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的;
4、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
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
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
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根据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劳动者规定的离职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违法犯罪导致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况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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