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浙江 何强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
18868876507 |
湖北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986213581 |
上海 邱国开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13052261268 |
上海 唐敏峰律师 |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
18501560386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