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钱××,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公司职员,住本市××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诉本市齐某××罪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员樊××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及理由:
原决定认定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原决定认为:“××市齐某与本院审判员樊××不是兄弟关系,非近亲属,因此,申请樊××回避的理由不足。”这不符合事实。
(事实应祥述,此略。)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齐××与樊××是亲兄弟,属法定近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提出了樊××应法回避的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钱××
××年××月××日
江苏 邹馥憧律师 |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山东 范志强律师 |
执业20年 |
13065042504 |
安徽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56899334 |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安徽 黄贤柏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5551750882 |
江苏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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