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http://www.cnlaw.net/images/zx195.jpg)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通常都是根据该土地在正常情形下可以获得的收入来加以确定高的,故而牡丹地被征收,相比较于农田可以得到的补偿金是比较多的。在征收之前,必须要根据牡丹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确实的补偿标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和个人要想合法的使用土地,必须得先拿到土地使用权。比如,公司设立的时候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用地,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拿到土地使用权。那么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2150元/亩;旱地/园地:31075元/亩;林地:1553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768.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如今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已经越来越健全,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有什么纠纷的话,必须有着相应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土地使用过程当中,您也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样自己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则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主动承担抚养费。其拒绝支付的话,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有时候,当事人身处异地,不符合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那么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整?下面我们不妨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起诉抚养......
·
嵊泗县看守所
浙江省嵊泗县看守所地址在舟山市嵊泗列岛,位于海中岛屿,无法驾......
·
宁波律师积极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无论是律师工作会议,还是浙江省律师工作会议,都有一个共同的......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
·
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
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由于房产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因此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而要是因为房产纠纷需要打官司的话,则最好事先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如房子打官司要什么费用。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新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
一、结婚了夫妻财产怎么经营?(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
一、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礼金如果是婚前所得,根据......
·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 刑事拘留时间能算缓刑期吗?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先期羁押时间不能折抵考验期。如果判决徒刑的,可以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