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在我国劳动法方式有很多种,派遣形式就是其中的一种。相关的劳动者又派遣单位进行相应的派遣,进行工作后劳动合同到期,如相关的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不续签这类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作为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
《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
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劳动派遣的相关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该享有相应的补偿。这类补偿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相应的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劳动者如没有得到,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员工入职后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呢?如果单位在这段时间内,甚至是自始自终都没与员工签合同而员工又被辞退的话应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新......·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什么?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什么?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吃穿住行”中的“住”“行”两方面都离不开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的保证,对于质量的保证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都进行了明确的标准要求及违反的处罚措施,但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需要了解过我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及分类标准是什么......·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是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
·
新沂市看守所
新沂市看守所新址位于江苏省新沂市唐店街道八户村424省道南侧(旧......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从轻辩护贩毒案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会见了被告......
符合缓刑的条件可能判处缓刑。挪用十七万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可能符合缓刑的条件。挪用公款罪,犯本罪的,处五年......
·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上海这种一线大都市的户口问题,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很难办理的到。可是我国公民都知道,生活当中很多事情在办理的时候都受到自己户口问题的约束,就比如说办理离婚的这种事情,多数人都认为起诉离婚,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所以在上海市的外来人...... 在工伤的范围当中有一个情节最容易被员工本人忽视,可能多数人都认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够被判定为工伤的。但......
婚外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
法律规定打印的借条是否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很多人都知道刑法但是关于刑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新的形式诉讼法所知极少。那么,新刑事诉讼......
在工作中受伤一般都会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做了工伤认定才有可能拿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工伤认定的时效......
对于教师工伤如何申报赔偿?一、对于教师工伤如何申报赔偿?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
·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