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

首页>>法律知识

    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
  
  土地使用证的通俗定义就是说你有权利使用这个土地的凭证,再说就是你使用这个土地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需要交纳费用的,但是根据情况不同,交纳的费用也会不同,具体的情况请看下文中的内容。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区别不同的情况:
  
  1、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则除出让金部分不用缴交外,其他收费同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上文中还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具体程序以及需要的东西也进行了整理,这样如果有读者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就更加方便快捷了,不需要再去走弯路。当然,如果遇到了专业的问题,还是要来请教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最好的建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

·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
      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情况等原因,造就了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临时工。众所周知,社保是我们每个人的保障,企业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那么临时工会购买吗?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一、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按照《道路......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交通事故也不断出现,假如出现交通事故就需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假如出现人员伤亡就需要通过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一下有关交通事故开庭没处理的小知识。一、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可以不去吗如果司......

·六合房产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房产律师为当事人解决房屋买卖、房产继承、房屋征收......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诈骗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在被告人李某1、李某2、王某等涉嫌诈骗......

    15岁监护人不在如何办理银行卡?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是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的。银行卡办卡的流程:1、携带身份证、以及少量现......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

    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有效吗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
    贩卖信息罪怎么判刑?责任怎么追究?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信息,就比如说一些姓名,籍贯,电话号码等。这些信息是......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欠款的案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一、签名方面的问题1、签名者不被确认......
    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在现在来说其实是比较少见的。但是也不能说家暴就完全杜绝了,最重要的是女方在遇到家暴以后,对于这种情况......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有的男人不想负责,孩子生下来了就丢给女方养,于是生活中经常出现未婚生子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在......
·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国务院征地拆迁标准为基础,全国各地都制定了属于当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虽然有时会略有偏差,但总体大纲不变。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帮您了解常州市的政策,了解常州市的补偿标准。常州市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收到电子承兑汇票未到期急等用款,在提前换取现金的过程
·你好,请问你是灵石当地的律师吗?
·两人同居五并有一小孩?刨妇?女方曾为男方流产一次,因
·求助,我在医院上班
·我是河北的,在网上认识一主播。给她刷了几万礼物,礼物
·男方瞒着女方把户口本拿走??
·寻求上海嘉定区的律师代理起诉公司债务
·贷款不还对第三方联系人有影响
·丁律师你好我是在网上找到的您,看了你的资料,我想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没网签呢,可以变更房主的名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