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首页>>法律知识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时,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讲的某种原因,主要是指当事人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致使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法律为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允许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同,即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规定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劳动合同终止,应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补助费(同经济补偿金)。2001年10月6日,该规定废止。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补充规定,国有企业2001年10月6日前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用工单位仍应支付生活补助费;2001年10月6日之后录用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另《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原固定职工第一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即上述第二、三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即上述第一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主动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双方......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

·产假法定节假日算在里面吗
      产假法定节假日算在里面。产假包含了国家法定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一般可以休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法定产假工资的规定有劳动者有权在产假期间获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如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一、产假法定节假日算在里面吗  产假法定节假日算在......

·补签与倒签劳动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后又与劳动者补签了合同,而且合同的期限也往往会将前段未签合同的期间予以覆盖,即构成所谓的“倒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但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南京工伤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劳动工伤案件,南京工伤赔偿律师、南京工伤认定律师、南京工伤保险律师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合同法律咨询,南京劳动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工伤认定、南京工伤赔偿、南京工伤保险赔偿等案件的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南京工伤律师解读工伤赔偿......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5弄55号,来访路线:沿着真陈路自南向北开,到柳园路左拐,往前开一段看到路牌“普陀区看守所”。律师提示: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刑事律师去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会......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在哪里?联系电话?地址位置导航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广电东路99号邮政编号:213000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电话:0519-86305000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18号简介: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于2002年建成使用,全所占地面积达6万平方米,额定关押容量为1000人。武进区......

·成都毒品案件辩护律师:运输毒品603.5克,一审被判处十五年,经律师辩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基本案情】2015年10月4日晚上8点左右,F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从绵竹城区出发(黑色越野车系王某所有,后借给了W某,X某某。),按照W某等人要求将一个用贴瓷盆盛装的液态毒品物质运输至德阳,车辆行驶至绵竹市某公路开发区路段时被绵竹.交警查获。现场从F......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故意伤害至轻伤如果处理,对方欺负我的朋友我和对方双方出手我把对
·培训机构退学费问题咨询,本人5.8到福州一家培训机构报名培训
·请问我本人的手机号码给别人在拍拍贷网站借钱了,这事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想咨询律师关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你好,身份证信息泄露怎么
·房屋违规建筑,影响邻居安全生活
·房屋拆迁,父母离异后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村官只是分给了父亲一快房基地而母亲什么都没有
·被告敲诈勒索打人‚一直不办‚只说要关人
·信用卡误操作一次结清欠款,银行不能撤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