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国家规定了最低的工资标准,这是每个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的,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那要是劳动者还处于试用期,此时试用期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试用期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三、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
  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对“试用期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吧。即使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单位支付的工资也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而要是你所在的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就要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应该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呢?其实,劳动关系之所以需要证明,可能是因为它缺乏形式要件,没有劳动合同。但即便是这样,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也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在法律上,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下......

·国家规定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出现不被受理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进行维权。当然,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就能知道结果,那一般国家规定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下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国家规......

·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
      由于贫困或者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刚满16岁就得外出打工,因而打工群体中出现了一批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的打工者,即未成年工。企业单位若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雇用未成年工是合理合法的,但工作中难免会有辞退职工的现象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这就......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久出来?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久出来?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多久出来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

·连云港市看守所
      连云港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南城镇警校路,俗称......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工程给老板做木工,意外摔伤,胸椎、腰椎骨折,颈椎神经压迫,
·本人女,23岁,在一家集团公司办公室做文员,老板的司
·请问如果不购房的话公积金拿着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是
·我是柏庄用人单位,工人没有按协商好的方案履行职责,工
·厂房租赁违约金
·非婚生子的问题,我39岁了才知道。他财产还行吧,房地
·[求助]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请问受了工伤导致右手中间三根手指完全残废,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你好,我是一名入赘女婿,这几年。受疫情的影响,各行业
·保证书,喝多酒了心中有气因为双方父母吵架我就把老婆给打了一酒瓶事后非常后悔她让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