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
合同
解除之后
违约
金还能要吗?
合同
解除之后
违约
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
合同
与支付
违约
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
违约
金,
违约
金是对
违约
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
违约
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
违约
金是对
违约
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
合同
与支付
违约
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
违约
金是对
违约
方
违约
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
违约
金中,才存在惩罚
违约
行为与解除
合同
并存。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
合同
中约定一定数额的
违约
金或
违约
金计算方法,但如约定
违约
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约定
违约
金过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中说明,当事人对
违约
金的处分权虽应受到尊重,但并非没有度,而是不能“过高”或“低于”,即
违约
金只是当事人对
违约
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事前预定,我国所实行的是补偿性
违约
金,而不是惩罚性
违约
金。 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
违约
金必须以继续履行
合同
为前提。补偿性
违约
金包括了因
违约
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
合同
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 3、解除
合同
不是承担
违约
责任的方式。《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
合同
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合同
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中表明,解除
合同
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包括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损失也仅仅是指直接损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损失。即解除
合同
的法律后果不包括支付
违约
金在内的
违约
责任。 综上所述,
合同
被双方解除就说明已经没有其他的事由会侵害双方的财产利益了,而
违约
金一般都是在订立条款中已经说明并且会要求在解除之前就要支付了,解除的时候没有提出而在之后才要求就已经太晚,即使诉讼也不会得到自己满意的判决。
⊙专业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一、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
·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在销售商品还是采购商品的时候,都需要一个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大部分都见过,也能够懵懂的知道有哪些内容,但是,当如果需要自己来写购下合同的时候,......
·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
·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项可以同时要求赔偿,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以民法典中没有......
·
高淳合同律师_南京市江宁区合同法律师办理江宁合同欠款、江宁合同违约赔偿等合同纠纷
高淳合同律师...
⊙专业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能免除债务的要求有哪些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公司账务及财产审计费用都应该要如何分割?应如何分割只要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就应该按平分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夫妻离婚时对......
?一、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
·
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
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间怎么规定?一、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间怎么规定?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
·
在审查起诉律师阅卷函要提交吗?
一、在审查起诉律师阅卷函要提交吗?应带上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辩护律师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阅卷,可以提前与相应的办案单位预约,问清阅卷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提前做好阅卷准备。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
·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老婆是黑名单,我不知道她贷款,对我会有影响吗
·
晚上我倒车,把路边的车轻微刮擦,不知情然后就走了,事
·
在公司干了一个月工具之类的都是自己花钱要求我买的没说
·
货款迟迟不付,有的打电话,都不接。
·
单位领导约谈让我马上离职没有任何赔偿,我该如何取证索赔。
·
出了责任认定书!事后发现对方没商业险怎么办!人在外地
·
火电厂锅炉水质化验员属于特殊工种??
·
去年五月同组一村民拔我种的桉树,要求赔偿损央
·
叫人来帮打人重伤,叫人者挨判刑吗?
·
借钱不还两年,以各种理由答复没钱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