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

首页>>法律知识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一、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流程及相关申请材料。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应该了解基本的诉讼渠道,申请劳动仲裁,使用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切勿莽撞行事。希望网站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疑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 异议的话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的结果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非常重要,可是社保局将工伤认定的结果下达到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手中以后,双方都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认为工伤认定的结果是不正确的。如果您对我国制定的工伤认定管理办法不是特别了解的话,对于工伤认定异议这种情况就......

·公司员工经常无故矿工,企业通常的...
      公司员工经常无故矿工,企业通常的做法是辞退员工,那么旷工辞退处理程序应如何办理?辞退员工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辞退的时候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为这一问题困扰,相信阅读我们这篇文章会带给您答案。旷工辞退处理程序应如何办理员工旷工,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辞退......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一、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约?用人单位只能暂停合约的履行,不能解除劳务合同。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出现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出现的情况时,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

·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
      员工在休息时间之外加班的,具体可以分为单位安排加班与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要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那么此时能否索要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

·南京离婚律师起诉书
      南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南京离婚律......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南京刑事律师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发现涉黑案件附带产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缴纳契税问题,我现在购买了一套房子
·婚前产权房动迁后女方可否分配
·婚姻财产自愿归属女方,合理吗?想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是需
·我与商家签合同有律师全程监督能否避免上当受骗
·你好!抑郁症属于精神病吗?
·工资被拖欠了3,有欠条,可是我现在是在江西景德镇,拖
·我在中介公司买的房子,今天给明天给一直不给,警察说不
·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女友头脑有点不正长,现
·您好,我的户口在濮阳,13年离异后孩子判给我,男方一
·请问35周岁,男,在江苏省常州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