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该司法解释适用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可知制定目的并非在于为普通民事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作为司法解释更非意在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所确立的抵押权与租赁权相冲突时的判断规则,且鉴于该规定第三十ー条第一款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效力”规则所设的一般规定,参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就因实现在先抵押权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特别情形而言,仍应适用专门针对此情形的特别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项。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一般的房屋在建立租赁关系之后,由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定规定限制,租赁主体的权益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对于任何的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该规定,故此任何人在建立租赁关系之前,需要事先考察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出台后,由于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有关规定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尤其是对于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使得许多女性觉得尤为不公,那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新婚......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比如要出国,比如发生急需钱的事故时,买方可能表达出不想买房的意愿,那么,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又要怎么赔偿呢?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

·桐乡市看守所
      浙江省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乡市凤鸣路,坐北朝南,在桐乡......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南通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律师调解工作站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家纺城巡回审判点设立律师驻点调解工作站......

    注册商标到哪里办理,如何办理?一、注册商标到哪里办理,如何办理直接到知识产权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
    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在如今,国家为了社会的安全秩序,能更好的有序的对我们进行管理,我们人一出生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
    漫画人物侵犯肖像权吗一般是会的。对于用在非商业用途的漫画:对公众人物来说,你的漫画没有丑化和对该人名誉有影响,一般认为是无......
    法定节假日免过路费的时间是什么?高速免费通行不收过路费的时间范围: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当劳动者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材料。但由于对此通知书的不了解,在编写......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1.承包地是否还是自己的?会被收回吗?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期间,所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怎样处理账务?一、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怎样处理账务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
    故意毁坏财物罪价值如何认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价值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当前,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们好。求帮助,
·您好请教终止劳动协议,您好
·实习期多长时间可以考运输资格证
·我以前没结婚生的孩子,,我现在又正式结婚了,户口能查
·我是在外地自己摔伤,请问医保报销钢板钢钉在报销之内吗
·今天我妹妹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到了民政
·我想咨询矿业对农民有水。有污染
·您好周律师,,我婚姻问题,要找个律师
·派出所笔录跟当时说的不同怎么办?
·魏律师你好!我有一事要求住你好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