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抢劫罪的法律法规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所述,对于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中两者侵害的客体都是不同的,而且两者犯罪的主观目的都是不同的,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只要冒充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都会立案侦查,而抢劫罪是针对抢劫公私财物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抽血之后放人扣车醉驾处罚标准怎么样?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驾驶机......·
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和未实行有什么区别?
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犯罪中止发生的时间不同:终了的中止是犯罪人把要实施的行为实施完了,不过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终了的中止是在犯罪中犯罪人自动放弃了犯罪。投毒后等被害人喝下前放弃犯罪应该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因为因为跟危害结果产......·
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
一、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
缓刑期间可以出国旅游吗?
一、缓刑期间可以出国旅游吗?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
·
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瓯浦垟村,是......
·
广州房产、工程建筑律师咨询热线
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的作用 ......
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时,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主动承担起赔偿义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等。有些特殊情......
·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1、诉讼有效期不同借条有约定的,3年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罪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样规定,......
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
劳动者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
哪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依法收回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