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首页>>法律知识

    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一、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的是对哪些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未遂犯的处罚。
  
  因此,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科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按照处罚既遂犯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 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
  
  (二)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例如,以刀杀人,将人砍伤后被行人抓住。如果不被抓住,完全有可能把人杀死,这就是能犯未遂。
  
  2、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产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工具,以致犯罪未得逞。
  
  二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当时并不存在,或因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达到犯罪既遂。
  
  在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的,一般可以成立犯罪未遂。而要是在这阶段,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犯罪的,则可以认定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对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都不会那么重,但相比而言,对中止犯的处罚要更轻一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特定由职权的主体才能持有枪支,普通公民持有或者抢劫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罪名,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根据这些处罚规定,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一、抢夺罪认定:本罪侵犯的客......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要设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首先要明确酒精含量与人体正常反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醉驾”入罪的标准,然后才能确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1、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科学依据。(1)酒精含量与行为......

·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
      一、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2)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是...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是什么?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
      江苏省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地址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钱胡路564-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我们在网上相见是缘分,缘分能让你化解一切烦恼
      简单的欠条变复杂了案情介绍:2011年6月份,王某通过中间人李......

    刑法271条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
·一、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不算是童工?
    一、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不算是童工?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就不算童工,应该是未成年工。企业使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劳动就属于使用童工行为,会受到相关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私募基金如何注册公司?一、私募基金公司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
    如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一、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12种。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3、强制履行。如《兵役法》第61条的规......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国家赔偿是1995年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一、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可以,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充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营运车被砸怎么赔偿,你好!我是一辆营运小货车
·该怎么办才能让他关门。有哪些法律和哪个部门能有效的管
·开发商非法占用农民耕地不给补偿
·我告诉我想起诉的人的工作地点,指出这个人是谁,请问律
·借款人是否可以当担保人
·我包了一个工地,包工不包材料,老板为了节约成本,用错
·买房购房协议不具备交房条件,退房退款
·想要离婚,怎么请律师?
·家里人借银行5五万,所借钱款给别人用于开厂使用,后来
·高利?W左右30个平台,他们发恐吓信息,现在怎么办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