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争议点又在哪里?
(一)物权说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有: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承包人基于承包合同而实际占有、控制、使用土地,对土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集体组织在与农民签订承包合时,不能就同一标的设定两个承包权,承包人对于其承包标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自主地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排除任何人的非法干涉。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的义务。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承包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期满后,再次签订承包合同时原承包人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包人根据合同占有承包标的后,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其权利的行使,不管承包的土地被谁占有,承包人都有追索权。
4、《民法通则》将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而不是规定在债权部分,至少说明立法原意也是把它排除在债权之外的。
5、承包经营权是根据承包合同设定的,但并不能据此认定承包经营权为债权。物权和合同并非互相排斥,相反合同往往是物权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经营关系中,承包人根据合同请求集体将土地交由自己承包经营的权利是一种债权,而承包人依据合同直接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则是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可以对抗任何人。
(二)债权说
除了有学者认为其属于物权的一种外,同样有一些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的一种,主要理由有:
1、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带性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连带于联产承包,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联产”意味着承包人必须达到“承包指标”,发包人对作为承包经营权标的物的土地,仍有相当大的支配力。
2、从承包人与土地所有者的关系上看,联产承包合同关系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因此而取得的承包权实际上只有对人而无对也的效力。
3、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来看,承包人不能自主转让承包权,而须经发包人同意,这种转让方式完全是普通债权的转让方式。4、依《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就会出现土地所有权上设定土地使用权,又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梯次结构,这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不无疑问。
5、在土地转包关系中,转包人取得的权利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若该权利性质为物权,这显然违背一般物权法原理,若为债权,则立法上和实践上不得不区别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目前讨论仍在进行。而出现物权和债权说两种不同的见解,表明了中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行规范的冲突,依体系解释方法,民法通则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为他物权自属无疑。但是从其他法律规定中又偏向于债权。或许正是因为存在这些规范的不一致才使得立法者旨在规为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低价位的具体规范中,表现出许多债权特征,从而就有了物权说与债权说的不同见解。由于问题本身较为复杂,因此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咨询烟台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营宫村、溜西门村、元和观村、土门农队、杨家畈村、十字岭居委会。补偿标准:耕地:44000元/亩;菜地:52800元/亩;果园:48400元/亩;茶园:48400元/亩;精养鱼......·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四川省简阳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财政会下拨一笔补偿款。在实际操作中,征地部门和农民之间经常就征地补偿发生纠纷。这时,农民可以按照当地政策,依法维权。那么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
南京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律师
南京金融犯罪律师专业为各类金融票证犯罪案件提供无罪、罪轻、从......
·
房产纠纷律师: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家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这个让很多人发愁的问题已经被.......
动产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期是多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一、车辆被抢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首先,我们要明确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如果要确定其行为是否已经触犯......
当事人怎么应对刑警队传唤?存在涉嫌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如实向警方陈述事实从而进行应对;传唤是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对犯罪嫌......
如果合同无效需要退定金吗?一、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如果合同的无效是因为卖方自己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时候,定金是可以退的。......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量刑标准的认定做了细致的划分。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内容和......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
洗车店劳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
一提起工伤,想必大多劳动者并不会陌生。其实,工伤指的是我们在工作的过程因工作原因所遭遇的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我们......
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形,没有偿还能力,不属于免除偿还责任的理由。对于当事人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