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由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终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6)用呆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蓝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其重机吊云、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建筑工程安全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有助于提高对建筑工程安全的认识和防范,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可谓兴国之根本,不容有失。看了这些总结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多数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的都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也不能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有的工伤职工就担心了,要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纷争非常多,处理起来有时也很棘手。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

·非全日劳动关系,全日劳动关系的区...
      非全日劳动关系是相较于全日劳动关系而言。虽然一样是劳动关系,但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比较而言,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义务、用工成本明显要低很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全国一二线城市出现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很多都是以小时计酬为主,一周或两周结算一次工资,一般和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同样都是劳动者证明与原来的用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您可不要误以为这两种东西是同样的事物,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实大有区别。为了方便您了解他们之间的区别,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办理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南京合同法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南京合同法律师,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提供合同审核、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咨询......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提供涉外、外贸、涉外商务、国际贸易、海商等法律咨询,常年代理国际贸易纠纷、中外合资合作、涉外商业、海关、海事等法律事务,提供南京国际贸易法律咨询、国际贸易术语、实务、流程等法律咨询,为外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代理国际贸易纠......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南充律师邓显峰代理尹某被无故变更工作岗位案,依法维权11多万元补偿!
      申请人于1993年进入XXX玻璃瓶有限公司工作,分别担任厨师、叉车工、成品库管员、库管员兼调度员及储运主管工作,并于1994年2月在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2010年11申请人被借调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先后担任物控主管、物流部经理职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0......

·滁州市看守所具体地址、位置导航(图)
      滁州市看守所详细地址在滁州市琅琊区城北新区扬子大道与苏州路交叉口,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附近,滁州华宇凯旋有限公司对面。地图导航“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或者“滁州华宇凯旋有限公司”电话:0550-3567797监所疫情防控,源头管控至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工作中受伤的问题
·打架导致受害方轻伤二级,受害人已经把案件提交到法院公
·我被拘留十日,驾照会被注销吗
·您好!我有关于夫妻离异后,子女抚养权方面的问题,想跟
·在当地派出所身份证旧换新
·老百姓真的没有地方说理吗
·求助,我有两处房产
·异地离婚,该怎么办。
·你好,刘律师我有江门的经济纠分案子
·我妹子因网贷遭到p图催收问一下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