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的对待处理。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仲裁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其实国家之所以要求公司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劳动关系在履行的过程当中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正常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都应该在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规定的。可是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公司单方面或者是员工个人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又不知道仲......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法律关于解除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第十条:劳务关系的终止1、劳务关系于约定期限届满时......

·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对于一个新员工来说,在单位里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磨练的有许多,在员工入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在单位里发生的事项也有很多,比如说新员工入职后可能会发生工伤。那么,对于新员工来说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已经成了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很多人只知道公司给买了五险一金,只知道每个月公司会扣除一部分工资缴存五险一金,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

·溧阳讨债
      溧阳讨债律师为常州溧阳市个人和企业处理清账、要帐要债、追债追......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超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经认定工伤后单位能否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龙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官司打完后,多久可拿到判诀书呢
·我于2019年三月下旬入职一家公司,准备2021年2
·企业解雇员工,未获得经济赔偿,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期,
·右手小母指伸肌健断裂能评残吗
·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一生积蓄
·我经过村上把土地承包给砖厂,八年承包合同
·我想咨询一下,车辆违章停车,黄单,过了一多还没处理,
·学校心理咨询老师应不应该向学校反映师生恋?
·房子违建拆除能获得补偿吗?我那房子盖了二十来年了,现
·遗产分配我老爸去年11月去世,现在老妈看了对象准备再嫁。之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