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议
离婚并且加以公证,避免后期出现权属纠纷。但是,现实中不少朋友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
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
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
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
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
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
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
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
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
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
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
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
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
离婚和假
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
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
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
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
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
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法律责任 ?
男女登记
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
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
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
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
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
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
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如上所述,
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都是合法有效的。公证程序只是将您的协议进行效力的加强,从而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果,换句话说,公证程序并不是
离婚协议产生法律效果的必要条件。法律效力的问题往往与具体案件相关联,如果您还有具体案件的疑问,可以咨询韶关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
起诉要抚养费的法院判决有什么样的依据?
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等缘由需要离婚,且究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依据处理夫妻财产分配、债务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起诉要抚养费的法院判决的依据的相关信息。起诉要抚养费......·
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却是存在很多的优点,同时也比较方便、快捷,这也难怪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会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办离婚了。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夫妻是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主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那究竟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可......·
申请婚姻无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近几年我国的婚姻纠纷越来越多,随着法治化程度的不断增强人们在解决婚姻的问题的时候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无效的婚姻,这样的婚姻非常不稳定将会产生很多的纠纷,那申请婚姻无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申请婚姻无效管辖......
·
常州追债
常州追债律师合法要债,合法途径快速追债,专业清理各种常州债权......
·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专注解决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合作协议、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