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不存在间接正犯吗?

首页>>法律知识

    过失犯罪不存在间接正犯吗?过失犯罪是存在相关的间接正犯,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理论,过失犯罪表明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或犯罪意图,教唆犯属于间接正犯,一般要求具有故意或间接故意。所以,过失犯罪没有教唆者。二、间接正犯的种类它包括以下情况: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间接正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间接正犯)。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犯罪的情形,称为间接正犯。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共犯,而由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责。如某甲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为是某甲单独犯罪。三、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当驾驶员的驾照分数扣满十二分后也是需要重新进行学习,否则也是不能驾驶车辆的。过失伤害和故意伤害在主观上存在不同,那么过失伤害是指当事人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等情况导致他人出现重伤的情况,而故意伤害是指当事人明知道此项行为会给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但是因为自己的主观想法而继续实施并造成了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条件
      从犯与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量刑区分的重要标准,在共同犯罪中,主从的判定直接影响量刑的轻重。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主犯和从犯的认定却不能轻易的作出结论,因为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具体分析,那么法律中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本网编者为您整理了下列内容方便您的......

·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由于其精神状态有问题,那一般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诈骗罪胁从犯怎么处罚,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诈骗罪胁从犯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立功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触犯了《刑法》的情况下,原则上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此时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话,那实际判刑的时候也是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而要是行为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了。那到底我国对立功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南京婚姻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处理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财产分割......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深圳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会见手续
      亲人犯罪被拘留,家属能不能会见呢?如何会见?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签了贷款合同,我本来拿去看病的。后来他要我去办什么投保。要赔偿百分之五十违约金
·前妻来我家砸东西
·下了一个pp然后就充值,有人带着买他说买什么我们就买
·老板不给钱一拖再拖
·企业信件管理
·房东乱收费,在哪里投?? "
·阚律师您好,我这边有关于工伤的问题向您咨询,我的爸爸
·经过公正的赠与书的效力,【案件概况】王某自60代起即患有精神分裂症(其次女亦有精
·李律师您好。我叔是孤独老人。在2006年生病去世。我
·辞职后能提出档案吗?,请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