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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
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
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
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
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
离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起诉
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起诉的,应准予
离婚。
二、不能起诉
离婚的情形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
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
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
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
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权利,但如果起诉
离婚的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此时若要
离婚的话,可以由对方提起
离婚诉讼,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
离婚诉讼。不过,就算法院受理了
离婚案件,也不代表夫妻最终就一定能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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