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签完劳动
合同有
违约金吗?也可以有
违约金,根据我国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
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但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
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
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
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
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
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除以上三种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金。二、劳动
合同签三年可以提前辞职吗?签订
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
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
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
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特殊情况下劳动关系当中也是存在着
违约金的,员工要知道劳动
合同对劳资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是一味的强调公司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成为公司的员工之后,员工应该相对理智的认识到自己在劳动关系当中的地位。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的问题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索要工......·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指标作为参考,纷纷发布了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包含平均增速,最高值和最低值等。那么您知道上海工资指导线的具体情况吗?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吗?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是多少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还没有公布,下面为......·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
哺乳期内辞退员工怎么算补偿金
哺乳期内辞退员工怎么算补偿金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法......
·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_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严重情节、司法解释、量刑标准、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办理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
⊙专业律师:
·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公安局)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
刑事案件调解书谁签字有效刑事案件调解书应该由原告和被告的签字才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犯罪未遂没有具体量刑,参照既遂犯罪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规定:已......
江苏省农村拆迁赔偿标准随着中国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对农村土地的使用面积逐渐扩大,很多农村住房都需要拆迁,因......
对方申请我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发通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公司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支持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