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在外借钱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一旦面临
离婚,那么在外借的钱也要夫妻双方来进行偿还,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具体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有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都应该视为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例如,为日常生活中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所负的债务。
第二种,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则为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三种,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双方约定财产归自己所有,且能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夫妻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为夫或妻的个人债务。
二、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在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关于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双方协商一致原则 ,相关比例自己确定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若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同权益不受侵害原则
夫妻在财产关系上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共同债权是一种连带债权,这种合法的连带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夫妻双方都不能以
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
(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所做的相关回答。夫妻双方在
离婚时,不仅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婚姻期间所借的债务也要进行责任承担,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举证证明债务的权利,如果不能证明是单方债务,那么法院在判决上会根据双方各自的条件按比例承担共同债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债务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指因家庭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那么对于这部分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呢?不少人对此都感到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夫妻债务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一、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说到公司债务,我们不能逃避责任,而是要积极承担责任,努力促进公司的发展。那么,对于一个股东来说,最关心的一定是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解决公司逃避债务的法律对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公司债务,股东是否......
·
南京金融证券律师
南京金融证券律师擅长股权融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证券纠纷、金融纠纷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免费来电咨询。南京金融证券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如金融证券、金融保险、企业金融、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融资顾问、股权纠纷、金融票据、......·
建湖县看守所
江苏省建湖县看守所地址在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安康路33号,座落在原镇南的严桥村,建湖县看守所成立于1946年,现有监区4个、监室24个.路线导航:沿着人民路直向南,就会看见铁丝网围墙的。友情提示: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指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和电话本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莲花路交汇处6003号刑事审判区/民事档案阅卷区: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电话:0755-12368;导诉台电话:0755-12368深圳市人民法院:·电话:0755-12368·电话:0755-123682网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电话:0517-12368·电话:0517-12368在洪泽区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洪泽湖流域环资案件的法庭,将进一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