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最多的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由于国家机关有时不可避免的会实施侵害社会主体的行为,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国家赔偿法,近年来,公民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不在少数,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司法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最多的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原则,然后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金额。
  
  一、国家赔偿最多的归责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现行法明确的我国刑事拘留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原则。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刑事拘留赔偿的条件是,行使侦查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可见,立法规定违反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便是违法归责原则。
  
  (一)解读“违法”
  
  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表述,理论界也有不同解释。违法的理论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违法,是指致害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广义的违法,是指除违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违反法律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力不得滥用原则、尽合理注意原则等。
  
  刑事拘留实质上是国家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损害,但合法的刑事拘留不承担赔偿责任。对被侵害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私权利主体而言,损害其权益必须要有合法的根据,否则就是侵权;对于侵害行为的实施主体——国家机关这些公权力主体而言,损害他人权益应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及其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超出该条件范围根据的,就是违法侵权。所以,刑事拘留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的解读就是:没有合法根据和法律授权。
  
  (二)解读“归责”
  
  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解决的是是否探究侵权主体内心的过错来进行追究责任的问题。传统的侵权理论中,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推定过错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因而,有人认为违法归责原则是学者们概括出来的,没有事实根据。
  
  但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民事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不完全相同。首先,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作为享有特殊权力履行特殊义务的抽象主体,难以判断其主观过错;其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为了公共利益执行职务,对于因执行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如果不问行为是否合法就要求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不现实的;最后,根据依法治国原则,国家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是可行的。
  
  当然,国家赔偿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是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发展演变来的。违法归责与过错归责具有关联性,违法归责也含有过错的性质。国家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主体,行使的是公权力,必须忠实地贯彻执行法律,实现国家意志。如果国家机关违反法律规定,违背了立法所要求的行使公共职权的目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国家机关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客观上表现出来的违法,必然源于主观心理的过错,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违法归责原则的实务解读
  
  (一)关于违犯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判断
  
  根据修订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刑事拘留赔偿的情形简单讲,就是对公民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超期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行使刑事侦查职权的国家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实体条件,包括两点,一是拘留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二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另一方面是程序条件,即合法的拘留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必须出具拘留证、立即移送看守所羁押、通知家属、发现拘留不当时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报请批捕等等程序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那么是否是只要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体或程序条件的拘留,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呢?
  
  对此问题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错误拘留包括实体错误和程序错误,如果仅仅是没有履行法定手续错误拘留嫌疑人的,而案件事实和证据都要求拘留的,属于程序违法,对程序违法的拘留没有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对于刑事拘留的赔偿,着眼于对受害人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害给予救济,如果拘留虽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但并不侵害人身自由权,也就不应当认定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如,拘留人时没有出示拘留证,没有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单位等,侵犯的权利是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而不是人身自由权。从拘留的违法之处与人身自由权的关系考量,“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理解为违犯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法定情形、法定时限更贴切。
  
  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使侦查职权的国家机关采取刑事拘留违反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即属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的情形,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便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其一,国家赔偿法已经对侵犯公民权利的类型做出规定,第十七条载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害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那么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的不是公民的人身权,而是被拘留人或者其家属的知情权等其他权利,则自然排除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外;其二,现实的情况纷繁复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是否侵害公民的人身权,也未可知,对法条的理解不应人为地作出限制,而局限了公民的请求赔偿情形。
  
  (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发现有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拘留后查明排除了犯罪嫌疑并及时释放,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在此要讨论的情形,即是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所涉及到可能发生的情况。
  
  对此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赔偿,理由是拘留时没有违法行使职权,是符合拘留条件的合法的拘留;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赔偿,理由是后来的无罪处理说明前面的拘留是违法的、错误的。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对刑事拘留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解问题。修订前的国家赔偿将刑事拘留逮捕统一采用结果归责原则,将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提高到刑事逮捕的标准,这是不符合刑事侦查工作的认识规律的。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因此,对刑事拘留赔偿范围的规定,一方面要促使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另一方面要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保障。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对刑事拘留赔偿采取的违法归责原则,强调了实施刑事拘留措施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期限,如违反了法定拘留条件、程序或者期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那么,上述情形中,虽然被拘留人被排除怀疑并释放,但是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是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的,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违法归责原则规定的情形,国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与审理其他案件,如民事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的,制定国家赔偿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组织以及法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防止民乱的发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家暴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

·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范围内离婚案件频发,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在离婚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为了规范儿童抚养费标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各地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用。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子女生活、就学......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多被拐卖的儿童被公安机关解救,使其同亲生父母重逢。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人员在执法的时候,其他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可能触犯刑法。那么,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讲一讲。一、聚......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若就孩子的分配、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司法实践来说,并非所有的起诉离婚案件,都是在一审后就可以判离的,有时需要二次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一、第二次起诉离婚......

·南京故意杀人罪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代理刑事犯罪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扬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民间借贷约定之过高利息的法律规定为了更好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一、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不需要验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销毁。若是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承认还款的,此时也不需要更换借条,签订和解书即可。相关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进......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
    行人路过高楼遇飞来横祸遭高空坠物砸伤,因高空坠物未马上坠落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不能指明直接肇事者,只能将事发地点附近高楼......
    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一、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员工原本的工资需要正常支付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
    外地民事诉讼状不理会怎么办?一、外地民事诉讼状不理会怎么办?如果法院法院不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向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对不......
    打人治安拘留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资问题,我4月来到一个企业上班
·交通事故1月3号下午1点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申请人离逝,家属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您好!就是买的小产权房,楼上水管爆了,导致我房顶漏水
·瓦房店离婚要准备那些材料(
·请问宋律0万元归女儿的依据在哪
·我今天刷单了扫描二维码了但是他们说系统不能识别一单是
·楼房质量问题,墙皮内层是泥土的。
·工廠收款不出貨,欠錢不還怎麼辦?一定要走法院嗎?
·我借给朋友五万元整因为是朋友关系好就没让他写借条,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