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公路工程都是由市政府买单修建的,用来服务于社会公共的建筑工程。其实当初国家在审批的时候,所划拨的款项肯定是足够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就在于有些施工方将这些款项进行扣押,选择那些比较劣质的水泥,结果就导致出现了豆腐渣的公路工程,我国对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规定的还是非常详细的。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
  
  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二、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您可以看出,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方面包括单纯的质量问题,如果是公路修建的时候发生了质量问题,还可以进行修复的,还有一种就是已经造成了一般的质量事故,对于公路造成的质量事故根据经济损失来判定,最后一种情况最为严重的就是豆腐渣的公路工程造成了人员伤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
      如果企业和职工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后期发生纠纷的时候对职工是不利的。为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携带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工资单及考勤表等资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按照程序开展认定工作。那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解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解聘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具体点就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解聘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解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要续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要续签合同吗一、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要续签合同吗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可能对一审判决不服,这时候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应该怎么做才能向法院提起再诉讼,并不是所有的诉讼都能进行再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的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具体为您介绍。一、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西湖村,是扬州市江......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家属接到拘留通知书该做什么?
      拘留通知书上会显示拘留时间、涉嫌的罪名、看守所地址以及办案单......

    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后果??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
    一、对有影响力行贿罪是怎样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
    过错方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
    离婚两孩子抚养权能否共同拥有?离婚两孩子抚养权能共同拥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能够这样做出约定,协商的话都是可以......
    民事诉讼举证材料格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举证材料的格式1、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2、......
    没签施工合同能打官司吗?是否签施工合同号与能否打官司无必然联系。在实践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会因各种原因而未签施工合同的,但......
    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一、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员工构成醉驾的公司可以辞退,因为醉驾是要被追......
    什么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变更子女抚养?免费法律咨询
·因工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公司财产线索。可以追加法人为债权人吗
·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问她还钱?后来再让我网上借的时
·您好,我想问一下工作伤了,后面要是走发律程序,我需要
·你好!加油造成双方打架!加油站先动手打人!因加油站有
·因为要离婚去私立医院私自把孩子流了,现在男方计生办要流产证明
·我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孩子一人一个。房子一人
·想问一下在上班期间流产公司有责任吗
·可以语音吗,太多了字要打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非恶意更换法定代表人,那么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