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首页>>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是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你这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1、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保;
  
  2、如果公司不肯,那建议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和公司没为你缴社会保险的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去做投诉,到时会先行调解;
  
  3、社保补缴这么多年,必须要劳动部门开出证明才能补缴的,不然没办法补缴多年的社保;
  
  4、如果以此来要求解除合同的话,那也是成立的,因为违返了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赔偿社保费用,但是经济补偿金可能就要求不成立,因为社保欠缴的话可以补,劳动部门估计也只会支持你的补缴而不会支持你经济补偿,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赔偿之后并不是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可以要求相应的工资进行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一......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项目在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不是由施工团队进行而是由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进行验收,无论是合格还是不合格都要填写质量验收表。在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时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一、工程质量验收等级......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情况的解读是什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合法正规的合同之后,满足不同条件时,单位、劳动者均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也可双方协商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注意查询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违规、需要赔偿的情况,有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江宁房产律师
      江宁区房产律师提供土地法、房产法、工程建设法等建筑房地产领域......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天津滨海新区律师 塘沽律师咨询 天津开发区法律咨询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很多活动都做了详细的法律规范,其中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对刑事诉讼案件的批捕审讯问答环节进行了......
    一、判决后多久送去监狱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产生矛盾怎么处理?对于上班族来说,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经常会和公司利益发生冲突,这是职场中常有的情况......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更没办法定罪量刑,那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证据才会在刑事......
    公募基金是什么意思一、公募基金是什么意思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
·二次缝合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如何划分?
    二次缝合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如何划分?一、二次缝合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如何划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

    很多人还是不懂得闪婚是什么意思,因为闪婚也只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可能是年代的不同或者是接受的教育更为开放,所以才导致在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咨询下·如果夫妻2人·妻子离开家3年了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现在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老婆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房租做了抵押
·职工档案被原单位弄丢,如何维权?
·我已经分户了土地使用证跟我父母在一起能分开??
·我老公给一个私人老板开大车拉货。这个私人老板是贷款买
·房屋出让合同书
·你好,之前借了朋友钱,16万,对方一直推脱不还,后来
·在公司连续工作超15年,公司都有买社保,离退休不满5
·离婚,小孩13岁,争夺抚养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