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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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是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的证件之一,这个证件的存在说明你可以使用这块土地进行活动,商业或者住宅等,所以对于农村分户来说需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如何介绍土地使用证的用途的。
  
  一、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分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采取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两种方式进行,收回土地使用权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公共利益或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5、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6、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7、临时用地者超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期限,又未办理续期手续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9、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及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土地。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1、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2、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
  
  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3、宅基住房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可以这么说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者书就是意味着以你有权利使用土地,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土地进行其他商业用途来进行暴利行业那么这是违法的,所以它是我国土地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缺一不可,在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必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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