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重新安置他们的住宿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甘肃临时征用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支付计算方式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土地的年产量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都会影响征地补偿的标准。然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各地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征地的目的都是在于更好的发展社会,以此需要人们积极配合,以上关于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就为您讲解到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征地的过程中就会对所征土地上的人民进行迁移,政府在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还需要对所征土地上的人民还要有好的安置办法,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够很好的支持政府的工作,保证政府征地工作的有序开展。那么,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我们都在努力赚钱买房。房地产商也在动用各种手段促使消费者买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使用订金这种形式尽可能的拉住购房者。那我国法律对房地产中的订金是如何规定的呢?了解房地产中订金的法律规定,避免购房损失。将为你详细介绍房......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

·异地恋怎么结婚流程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异地恋怎么结婚流程怎样??一、异地恋结婚内容......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办理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二手房地下室竟是违章建筑 业主要求退147万差价
      吴丁亚律师提示案件摘要:对张女士的说法,上家倪女士并不认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关与房产的继承手续
·在辞职期间旷工两天,厂方是否有权利不给于保底工资,只给于计件工资来结算工资,
·一般你们这是怎么收费的
·老板辞退我们之后,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般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汽车修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有权
·帮帮忙,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坑蒙拐骗大学生,欠钱不还,讨说法
·男方几次要求和他在一起,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但分手的话就会遭到其班上的同学的辱骂。我该怎么做?
·我*人户口现在无法补办,我想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请问这个协议法律上能生效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