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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
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
合同。
本
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
执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年薪为_____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
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
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
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
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
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
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
合同。
七、劳动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
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
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
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
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
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
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
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
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
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
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
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
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
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
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
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
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
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
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在里面写清楚了教师的工作岗位、工资薪酬、节假日安排、教学任务、社保等福利待遇和解除
合同条件等。如果学校超过一年都没有和教师签署劳动
合同,则默认为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以后学校就不能无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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