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没做上班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即“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你的受伤是在两年前,且并未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就失去了可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依据,这对你来说应该是个教训。由于你两年前受的伤现在开始暴露后遗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已经失去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但你仍然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如果单位同意并接受,那么你还是可以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果想要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要做工伤认定。只有具有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等级,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工伤认定申请也有时间限制,因此您如果发生工伤事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找工作时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而不考虑自己的长期发展。并且对自己原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清楚、不了解。这个时候很多人的社保并没有及时的补缴而是断了社保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失。那么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下面我将详细的解释清楚。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
自己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您都不陌生。在生产和生活中,我们在进行劳动时,有时会不可避免的受伤。在工作岗位或者因工作而受到伤害的这种情况,就叫工伤。如果我们受到了工伤,不能再继续工作,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我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保护的。但是,企业必须在认定自己是工伤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一、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哪个赔偿高...
一、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哪个赔偿高?没有可比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不同,鉴定机构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重点是因为伤残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
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
在工伤鉴定中,出现伤残情形比较严重的就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对于工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属于工伤重伤。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重伤的内容。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南京房产律师熟悉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拍卖、征用、拆......
·
陆某某等四人在高速公路上碰瓷案
辩护词 -陆某......
房屋租赁在我们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我们也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一、在我国代通知金含加班费吗?代通知金计算包含津贴不包括加班费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需要事故责任方对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认可。交通事故发生以......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一、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
·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在我国,姓名一般都是由父母确定的,很多人都觉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没有实际的作用。但是法律是赋予了公民姓名权的。那么姓名权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姓名权一般包含以下内容:一、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
离婚往往涉及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的话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由于一方的过失(外遇、家暴、......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
安置房对于一些开发城市或者地区来说是非常常见的,就是城市在进行道路的建设或者是一些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时,对于哪些被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