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若当事人想要就遇到的
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要先确定好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拥有
管辖权,法院找不对,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会被受理。那么具体说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发生
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
交通事故案件都有
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原告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会有所不同。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素: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由于
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应当对比事故发生地法院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出正确的选择。
诉讼便捷。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原告必须考虑所选择的受诉法院是否方便诉讼,以节省诉讼成本。
另外,对于被告住所的确定,应当予以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确定被告住所地法院时应当事先做好调查。
二、
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
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最大限度地得到经济补偿。
关于
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负担,如果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讼前主动理赔的,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理赔,如赔偿数额是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赔偿数额超过保险限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与其赔偿数额相应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的费用则由各方当事人依责任大小及赔偿数额的多少分别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这样做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9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由责任的由双方分别负担”。
可能有人认为,保险公司不是
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人,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对事故受害人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对保险公司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的不断健全,人的认识在不断的提高,人的价值(包括生命价值)是无限的,在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时,能够最大限度得到救治和补偿,方可体现人的生命价值。
要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的,那么首先就要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之后再是按照规定提交起诉状,交纳相应的诉讼费。至于这个
交通事故诉讼费应该由谁承担,上文中也是做出了讲解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技术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可是该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呢,具体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您最好看看下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因为鉴定结论可以成为索赔的依据,更是索赔的前提。一、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按照《道路交通......·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一......·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
·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解读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认定、情节严......
·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已经搬到新的地方,新地址是:扬州市江都区......